2024广东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2024-06-21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538
为加强揭阳市揭东区投资评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 月26 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2024年6月26日,不含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
7.截止报名的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上午9时至7月2日下午5时30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https://www.qgsydw.com,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为方便联系,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登录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专业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经征询揭东区财政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六、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10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八、笔试
笔试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 揭阳市揭东第一中学(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自行登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九、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方案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即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十、面试
面试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十一、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时,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其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十二、体检
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名次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实施,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十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十四、公示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单位相关待遇。符合条件人员按《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节》(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工作单位工作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的规定办理。
十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663-3261067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点击下载>>>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
文章来源:http://www.jiedong.gov.cn/zwgk/zwdt/bmdt/content/post_862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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